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4.⑵属世心智作为地狱的一个形式或形像,通过三个层级下降。从前面(222—229节)可以看出,一切事物,无论最大的还是最小的,都有两种层级,即高度层级和广度层级。属世心智,无论其最大部分还是最小部分,也是如此。此处所说的是高度层级。属世心智由于其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两种官能而处于能通过三个层级上升或下降的状态。它通过良善和真理上升,通过邪恶和虚假下降。当它上升时,向下延伸到地狱的较低层级就被关闭;当它下降时,向上延伸到天堂的较高层级就被关闭;原因在于,它们的反作用是彼此对立的。
在新生儿里面,这三个层级,无论高低,既不打开也不关闭。因为这时他既不知道良善和真理,也不知道邪恶和虚假。但随着他将自己引入这一方或那一方,这些层级要么在这一方打开,在那一方关闭,要么在这一方关闭,在那一方打开。当它们向地狱打开时,属于意愿的主导爱就获得最高或最内在的位置;由于这爱而属于理解力的虚假思维获得第二或中间位置;通过思维行动的爱的决心,或通过理解力行动的意愿的决心获得最低位置。此外,这里的情况和前面论述的高度层级是一样的;它们所遵循的秩序好比目的、原因和结果,或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这些层级向着肉体是下降的,因此在下降的过程中越来越粗糙,最终变得物质和肉体化。
如果真理从圣言被取出来进入第二层级,以形成该层级,那么这些真理就会被第一个层级,也就是对邪恶的爱歪曲,成为仆人和奴隶。由此可见,取自圣言的教会真理在那些陷入对邪恶的爱,或其属世心智在形式上是一个地狱的人那里变成什么样子,也就是说,这些真理被用作服侍魔鬼的手段,故而被亵渎。因为在作为一个地狱的属世心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对邪恶的爱就是魔鬼,如前所述。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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