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74

274.⑵属世心智作

274.⑵属世心智作为地狱的一个形式或形像,通过三个层级下降。从前面(222—229节)可以看出,一切事物,无论最大的还是最小的,都有两种层级,即高度层级和广度层级。属世心智,无论其最大部分还是最小部分,也是如此。此处所说的是高度层级。属世心智由于其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两种官能而处于能通过三个层级上升或下降的状态。它通过良善和真理上升,通过邪恶和虚假下降。当它上升时,向下延伸到地狱的较低层级就被关闭;当它下降时,向上延伸到天堂的较高层级就被关闭;原因在于,它们的反作用是彼此对立的。

在新生儿里面,这三个层级,无论高低,既不打开也不关闭。因为这时他既不知道良善和真理,也不知道邪恶和虚假。但随着他将自己引入这一方或那一方,这些层级要么在这一方打开,在那一方关闭,要么在这一方关闭,在那一方打开。当它们向地狱打开时,属于意愿的主导爱就获得最高或最内在的位置;由于这爱而属于理解力的虚假思维获得第二或中间位置;通过思维行动的爱的决心,或通过理解力行动的意愿的决心获得最低位置。此外,这里的情况和前面论述的高度层级是一样的;它们所遵循的秩序好比目的、原因和结果,或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这些层级向着肉体是下降的,因此在下降的过程中越来越粗糙,最终变得物质和肉体化。

如果真理从圣言被取出来进入第二层级,以形成该层级,那么这些真理就会被第一个层级,也就是对邪恶的爱歪曲,成为仆人和奴隶。由此可见,取自圣言的教会真理在那些陷入对邪恶的爱,或其属世心智在形式上是一个地狱的人那里变成什么样子,也就是说,这些真理被用作服侍魔鬼的手段,故而被亵渎。因为在作为一个地狱的属世心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对邪恶的爱就是魔鬼,如前所述。


诠释启示录 #1093

1093.“有大权柄

1093.“有大权柄”表示全能属于祂,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这从“大权柄”的含义清楚可知,“大权柄”当论及主时,是指全能。“大权柄”在此表示全能,是因为根据人对天使所拥有的观念,大权柄可以论及一位天使,全能却不可以;但当一位天使是指在其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方面的主时,“大权柄”是指全能。此外,全能属于主,因为主是天堂的神,也是大地的神,天堂和大地都是藉着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被造的,天堂和大地也藉着这神性保持存在并持续存在。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就是那在约翰福音中被称为圣言的,经上说:

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被造的万物都是藉着它造的,世界也是藉着它造的。(约翰福音1:1, 2, 10)

“天使的大权柄”是指主在天上和地上的全能,因为经上补充说:“地就因他的荣耀发光。”事实上,当对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的最后审判完成时,夹在天地之间的黑暗就被除去了。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从前面所说的明显可知,人的思维要么延伸到天堂社群,要么延伸到地狱社群,没有延伸,就不会有思维,或说它们若不延伸,就不会存在。人的思维就像他眼睛的视觉;除非视觉延伸到它自身之外,否则要么没有视觉,要么就是瞎眼。但决定人的思维进入社群的,正是人的爱,良善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天堂社群,邪恶的爱决定它们进入地狱社群。因为整个天堂都是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一切品种,无论总体、具体,还是细节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的;另一方面,地狱则照着与良善的爱之情感对立的邪恶的爱之欲望而被排列成各个社群。

人的爱比较像火,他的思维就像火发出的光线。如果爱是良善,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真理。如果爱是邪恶,那么像光线一样的思维就是虚假。来自良善之爱的思维,也就是真理,趋向天堂;而来自邪恶之爱的思维,也就是虚假,趋向地狱,并与同质社群,也就是与具有相似的爱的社群完全结合,适应并深深植根于同质社群,从而如此亲密,以至于一个人与它们完全合而为一。

人通过对主之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主是神性之爱,在天堂,祂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光和热从这太阳发出;光是神性真理,热是神性良善。整个天堂和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两者。主在一个作为祂形像的人里面的爱就像来自这太阳的火,这火也发出光和热;光是信之真理,热是爱之良善;这两者都来自主,并且这两者都被植入与这个人的爱行如一体的社群。人自创造时就是神的一个形像和样式,这一点从创世记(1:26)明显看出来;他通过爱而成为主的一个形像和样式,因为他通过爱而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20, 21)。总之,没有一丁点思维能够存在,除非它在某个社群被接受,不是被这个社群的个体或天使接受,而是被该社群所来自并处于的爱之情感接受;因此,天使们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种流注,这种流注也决不会干扰这个社群。

以下真理由此变得显而易见,即:当人活在世上时,他与天堂结合,也与天使联系在一起,尽管世人和天使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是因为人的思维是属世的,天使的思维是属灵的,这些思维只有通过对应才能构成一体。由于人通过他的爱之思维要么被引入天堂社群,要么被引入地狱社群,所以当他进入灵界时(他死后随即进入灵界),仅从他的思维到社群的延伸就能知道他的性格;因此,每个人都是以这种方式被探究的。人也通过允许他的思维进入天堂社群而被改造,通过他的思维沉浸于地狱社群而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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