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74

274.⑵属世心智作

274.⑵属世心智作为地狱的一个形式或形像,通过三个层级下降。从前面(222—229节)可以看出,一切事物,无论最大的还是最小的,都有两种层级,即高度层级和广度层级。属世心智,无论其最大部分还是最小部分,也是如此。此处所说的是高度层级。属世心智由于其被称为理性和自由的两种官能而处于能通过三个层级上升或下降的状态。它通过良善和真理上升,通过邪恶和虚假下降。当它上升时,向下延伸到地狱的较低层级就被关闭;当它下降时,向上延伸到天堂的较高层级就被关闭;原因在于,它们的反作用是彼此对立的。

在新生儿里面,这三个层级,无论高低,既不打开也不关闭。因为这时他既不知道良善和真理,也不知道邪恶和虚假。但随着他将自己引入这一方或那一方,这些层级要么在这一方打开,在那一方关闭,要么在这一方关闭,在那一方打开。当它们向地狱打开时,属于意愿的主导爱就获得最高或最内在的位置;由于这爱而属于理解力的虚假思维获得第二或中间位置;通过思维行动的爱的决心,或通过理解力行动的意愿的决心获得最低位置。此外,这里的情况和前面论述的高度层级是一样的;它们所遵循的秩序好比目的、原因和结果,或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这些层级向着肉体是下降的,因此在下降的过程中越来越粗糙,最终变得物质和肉体化。

如果真理从圣言被取出来进入第二层级,以形成该层级,那么这些真理就会被第一个层级,也就是对邪恶的爱歪曲,成为仆人和奴隶。由此可见,取自圣言的教会真理在那些陷入对邪恶的爱,或其属世心智在形式上是一个地狱的人那里变成什么样子,也就是说,这些真理被用作服侍魔鬼的手段,故而被亵渎。因为在作为一个地狱的属世心智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对邪恶的爱就是魔鬼,如前所述。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56

L56.该信经内容如

L56.该信经内容如下:

1)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某些权威人士所说的,基督教)信仰。

2)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

3)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4)其位不紊,其体不分。

5)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6)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

7)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

8)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9)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

10)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11)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12)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13)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

14)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

16)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

18)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

20)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21)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

23)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

24)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

25)且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

26)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

27)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28)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

29)再者,为求得永恒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

30)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

31)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诸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

32)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

33)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

34)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35)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

36)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

37)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38)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阴间,第三日从死复活。

39)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

40)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41)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

42)并供认所行之事。

43)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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