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7.⑵恶人滥用这些官能来确认邪恶和虚假,而善人则用它们来确认良善和真理。人从被称为理性的理智官能和被称为自由的意志官能中获得随心所欲确认任何东西的能力。因为属世人能将其理解力提升到他想要的任何高度的更高的光中;然而,一个陷入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人,只能将它提升到属世心智的上层区域,很少提升到其属灵心智的边界。原因在于,他被其属世心智的爱之快乐主宰,当他将理解力提升到属世心智以上时,他的爱之快乐就会消失。他若将它提升得更高,并看见反对他的生命快乐,或自己的聪明假设的真理,就会要么歪曲这些真理,要么略过,要么轻蔑地抛之脑后,要么把它们存在记忆里,当作服务他的生命之爱或自我聪明的骄傲的手段。
属世人能随心所欲地确认任何东西,这一点从基督教界中所发现的许多异端邪说可以清楚看出来,每种异端邪说都被它的信徒确认。谁不知道各种邪恶和虚假都能被确认?下列观点就能被确认,并且恶人从心里确认,即:神不存在,大自然就是一切,并创造了她自己;宗教信仰只是一种手段,用来束缚头脑简单的人;人类的谨慎成就一切,而神性治理除了将宇宙维持在它被造所在的秩序中外,什么也做不了;而且谋杀、通奸、偷盗、欺诈和报复都是可行的,正如马基雅弗利及其追随者所认为的那样。
属世人能确认上述观点和许多其它类似信条;事实上,他能把确认它们的证据填满书卷。一旦这些虚假被确认,它们就会出现在自己的幻光之中,而真理则出现在这样的黑暗里:它们只能被视为黑夜幽灵。一言以蔽之,把最虚假的观念拿来作为一个命题提出来,叫一个聪明人去证明它,他会证明到真理之光彻底熄灭的地步。不过,先抛开他的论据,回过头来凭你自己的理性看待这个命题本身,你就会在它的怪诞中发现它的虚假。由此可见,人能滥用他从主所获得的这两种官能来确认各种邪恶和虚假。动物做不到这一点,因为动物没有这些官能。因此,动物生在其生命的一切秩序和属世之爱的一切知识中,而人则不然。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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