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66.⑴恶人和善人同等地享有这两种官能。在前一章已经说明,就理解力而言,属世心智能被提升,甚至达到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所在的光,能看见并承认真理,然后用语言表达它们。由此明显可知,正因属世心智能被提升,所以恶人和善人同等地享有被称为理性的官能;并且由于属世心智能被提升到如此高度,故可推知,恶人也能思想和谈论天上的真理。此外,恶人能意愿和实践这些真理,尽管他不去意愿和实践它们,这一点可通过推理和经验来证明。推理证明:谁不能意愿并去行自己所思想的事呢?他不意愿并去行它,是因为他不喜欢意愿并去行它。意愿并去行的能力就是每个人从主那里所获得的自由;当他有能力时,却不意愿并去行良善,那是因对邪恶的爱反对他这样做;不过,他能抵制这爱,并且许多人也的确抵制了它。
在灵界,经验屡次证明了这一点。我听过恶灵的话,他们内心是魔鬼,在世时就已弃绝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当每个人从小就拥有的求知欲,在他们里面被像火光那样围绕一切爱的荣耀激发时,他们就能像内心为天使的善灵一样清楚觉察到天使智慧的奥秘。这些恶魔般的灵人甚至声称,他们能照着这些奥秘去意愿和行动,只是不愿这么做。当我告诉他们说,只要避恶如罪,他们可以意愿这些事时,他们说,他们甚至能行出来,但他们不愿这么做。由此明显可知,恶人和善人同等地享有被称为自由的官能。让每个人都想想自己,就会发现事实的确如此。人拥有意愿的能力,因为这种官能所来自的主不断将这种能力赋予他。如前所述,主就住在每个人的这两种官能中,因而住在能够意愿的官能或能力中。至于被称为理性的理解力的官能,在属世心智成熟之前,人不可能拥有这种官能。在此期间,它就像未成熟果实中的种子,无法在土壤里被打开,并长成灌木。这种官能也不存在于前面所提到的那些人里面(259节)。
132.(7)认为十字架受难是救赎本身,是教会的根本错误;这个错误,连同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错误,已经将整个教会败坏到这种程度:它里面没有留下任何属灵事物。如今,没有什么比以下教义更充满和挤入正统书籍,或在学校里更热情地被教导和反复灌输,或更频繁地在讲坛上被传讲和宣扬的了,即:父神对人类发怒,不仅将人类从祂自己面前赶走,还把它置于普遍的诅咒或定罪之下,从而把它逐出教会;但祂有恩典,所以就说服或激动祂的儿子降临,将这个已经决定的诅咒或定罪担在自己身上,从而平息了父的愤怒;只有通过这种方式,父才能带着善意看待人类。此外,这实际上是由圣子完成的;祂承担了人类的诅咒,忍受犹太人的鞭打、吐唾沫,最后被犹太人当作一个“神所诅咒的”人(申命记21:23)钉在十字架上;这事完成后,父就平息了愤怒,并出于对儿子的爱而取消了这个诅咒或定罪,但这只是对那些圣子可以为之代求的人来说的,圣子因此成为父面前永远的中保。
当今教会就回响着这些和类似教义或观念;它们从墙上回荡,就像林中回荡的声音一样,灌满那里所有人的耳朵。然而,凡理性被圣言光照,并变得健全的人,谁看不出,神是慈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因为祂是爱本身和良善本身,这些是祂的本质?因此,说怜悯本身或良善本身可以愤怒地看待一个人,并决定他受诅咒或被定罪,却仍继续是它自己的神性本质,这是一个矛盾。这些事几乎不能归于一个好人,只能归于一个坏人,也不能归于一位天堂天使,只能归于一个地狱灵。因此,把它们归于神是可怕的、不敬的。
如果调查一下造成这一切的原因,就会发现,这是因为十字架受难已经被视为救赎本身;这些观念由此流出,就像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虚假从一个虚假或虚假原则中流出,或从一罐醋里只能流出醋,或从一个疯狂的心智中只能流出疯狂一样。因为从一个结论中会流出类似原则,或分支出类似性质的命题;它们就潜藏在这个结论中,并一个接一个地从中长出来,或按适当顺序出现;从十字架受难是救赎的这种教义或观念中可以发出或引出更多冒犯和羞辱神的观点,直到以赛亚所说的话被应验:
祭司和先知因烈酒而犯错;他们在审判时跌倒;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以赛亚书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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