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55

255.(5)最后,

255.(5)最后,纯属世人的生命和动物生命之间的区别的性质。我们将在论述生命的地方详细讨论这种区别。在此只说明,区别在于,人有三个心智层级,或有三个理解力和意愿的层级,这些层级可依次被打开。由于这些层级是透明的,所以人在理解力方面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并看见真理,不仅能看见文明、道德的真理,还能看见属灵的真理,并能从所看见的许多真理中得出关于在其秩序中的真理的结论,从而完善理解力,直到永远。但动物没有这两个更高层级,只有属世层级;没有更高层级,它们就没有能力思想任何事,无论文明、道德的事,还是属灵的事。动物的属世层级因无法被打开,从而被提升到更高的光中,故无法以先后秩序,只能以同步秩序进行思考;这不是思考,而是出于与它们的爱相对应的一种知识的行动。它们因不能分析思考,并从高层思维来看待低层思维,故不能说话,只能照着属于它们爱的知识发出声音。然而,处于最低的属世层的感官人与动物的区别仅在于:他能用知识填充记忆,由此思考和说话。他从每个人所享有的、如果他愿意就能理解真理的官能中获得这种能力;正是这种官能造成这种区别。然而,许多人却因滥用这种能力而使得自己比动物还低级。

揭秘启示录 #578

578.“全地都希奇

578.“全地都希奇,跟在那兽后面”表那时,这教义被欣然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因为这样他们就不会成为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全地都希奇”表示对这“死伤”被治愈的赞叹,和由此而来的欣然接受。“全地”表示整个改革宗教会,因为地是指教会(285节);因此,“全地都希奇,跟在那兽后面”表示这信仰被欣然接受,并成为整个教会的教义。之所以欣然接受它,是因为这样他们就不是律法之下的奴仆,而是在信仰之下自由了;殊不知,事实却完全相反,即:那些自以为在信仰之下,或因着这信仰,或通过这信仰而自由的人却成为罪的奴仆,也就是魔鬼的奴仆,因为罪与魔鬼是一样的;事实上,他们以为律法不会谴责他们,因而只要有信,犯罪却不受律法谴责就是自由;而事实上,这才是奴役本身;不过,人在避开罪恶,也就是魔鬼时,就从一个奴隶变得自由了。
我在此补充这则记事:在灵人界,我与教会的一些博士谈论他们对“律法行为”、以及他们声称自己不会受其辖制、奴役和咒诅的“律法”是怎么理解的。
他们说,他们指的是十诫的律法行为。于是,我说:“十诫颁布的内容是什么?不是‘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吗?难道这些就是你们通过声称‘唯信称义和得救,无需律法行为’而将其与信分离的律法行为?难道这些就是基督为之作出补偿的?”他们回答:“正是。”然后,只听见有声音从天上说:“谁会如此疯狂?”博士们随即将脸转向一些恶灵,马基雅弗利和许多耶稣会士就在这些恶灵当中;只要保住自己不受世上法律的制裁,他们认可所有这些事;要不是有一个社群在中间把他们隔开,这些博士早就与他们同流合污了。经上说“全地都希奇,跟在那兽后面”,跟在那兽“后面”表示追随并顺从它,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行在我后面。(列王纪上14:8)
耶西的儿子们跟在扫罗后面出征。(撒母耳记上17:13)
不可跟在众人后面行恶,不可在争讼的事上在众人后面偏行。(出埃及记23:2)不要跟在你们素不认识的别神后面。(耶利米书7:9)
他们跟在别神后面服事他们。(耶利米书11:10;申命记8:19)
凡跟在巴力·毗珥后面的人,耶和华都除灭了。(申命记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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