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55.(5)最后,纯属世人的生命和动物生命之间的区别的性质。我们将在论述生命的地方详细讨论这种区别。在此只说明,区别在于,人有三个心智层级,或有三个理解力和意愿的层级,这些层级可依次被打开。由于这些层级是透明的,所以人在理解力方面能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并看见真理,不仅能看见文明、道德的真理,还能看见属灵的真理,并能从所看见的许多真理中得出关于在其秩序中的真理的结论,从而完善理解力,直到永远。但动物没有这两个更高层级,只有属世层级;没有更高层级,它们就没有能力思想任何事,无论文明、道德的事,还是属灵的事。动物的属世层级因无法被打开,从而被提升到更高的光中,故无法以先后秩序,只能以同步秩序进行思考;这不是思考,而是出于与它们的爱相对应的一种知识的行动。它们因不能分析思考,并从高层思维来看待低层思维,故不能说话,只能照着属于它们爱的知识发出声音。然而,处于最低的属世层的感官人与动物的区别仅在于:他能用知识填充记忆,由此思考和说话。他从每个人所享有的、如果他愿意就能理解真理的官能中获得这种能力;正是这种官能造成这种区别。然而,许多人却因滥用这种能力而使得自己比动物还低级。
Life24.⑴如果一个人在避恶如罪之前意愿并实行良善,那么他所意愿并实行的良善不是良善。这是因为他在如此行之前,并不在主里面,如前所述。例如:一个人若施舍穷人,帮助穷乏的人,捐赠礼拜的场所或教堂和医院,向教会、国家和同胞行善,教导福音,使灵魂皈依,公平审判,诚实经商,正直工作,然而却轻视如罪的邪恶,像欺诈、通奸、仇恨、亵渎等等,就只能行诸如含有邪恶在里面的那种良善,因为他是从自己,而不是从神行善。因此,在这善行里面的,是他自己,而不是主;人自己在里面的善行都被他的邪恶玷污了,并且关注他自己和世界。然而,如果人避恶如罪,如欺诈、通奸、仇恨、亵渎等等,那么刚才所列举的这些行为从内在是良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是从主而行的,经上说它们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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