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49

249.属世人分为三

249.属世人分为三类:对神性诫命一无所知者组成第一类;知道这些诫命的存在,却不思想照之生活者组成第二类;藐视和否认这些诫命者组成第三类。关于由对神性诫命一无所知者组成的第一类人,他们只能继续是属世的,因为他们无法从自己那里获得教导。每个人接受关于神性诫命的教导都不是通过直接的启示,而是通过从宗教知道它们的其他人;关于这个主题,请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14—118节)。由知道神性诫命的存在,却不思想照之生活者组成的第二类人也仍旧是属世的,因为他们只关心属于世界和肉体的东西。这些人死后照着他们能为那些属灵之人所发挥的功用而成为用人和仆人。因为属世人就是用人和仆人,而属灵人则是主人和主。由藐视和否认这些诫命者组成的第三类人不但仍旧是属世的,还根据他们藐视和否认的程度而变得感官化。感官人是最低级的属世人,他们的思维无法超越肉体感官的表象和谬误。这些人死后都在地狱里。

揭秘启示录 #555

555.启12:11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道”表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为天地之神,以及十诫是人必须照之生活的生活戒律的承认而得胜。“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参看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6,16节),特别在于这二者: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490,506节);由于这个原因,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利未记16:13;那鸿书17:4;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陷入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使主的十架受难成为他们的首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谴罚转到自己身上,令父满意,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凭此战完全征服地狱,并完全荣耀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现代教条所说的十字架受难。“羔羊的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主就是圣言;并且由于祂就是圣言,故其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其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肉或身体。以下教导会使这一点显得更清晰:每个人不就是他自己的良善和他自己的真理吗?并且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认知或理解力,故每个人就是他自己的意愿和他自己的认知或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二者吗?不过,主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二者也就是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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