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9.属世人分为三类:对神性诫命一无所知者组成第一类;知道这些诫命的存在,却不思想照之生活者组成第二类;藐视和否认这些诫命者组成第三类。关于由对神性诫命一无所知者组成的第一类人,他们只能继续是属世的,因为他们无法从自己那里获得教导。每个人接受关于神性诫命的教导都不是通过直接的启示,而是通过从宗教知道它们的其他人;关于这个主题,请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14—118节)。由知道神性诫命的存在,却不思想照之生活者组成的第二类人也仍旧是属世的,因为他们只关心属于世界和肉体的东西。这些人死后照着他们能为那些属灵之人所发挥的功用而成为用人和仆人。因为属世人就是用人和仆人,而属灵人则是主人和主。由藐视和否认这些诫命者组成的第三类人不但仍旧是属世的,还根据他们藐视和否认的程度而变得感官化。感官人是最低级的属世人,他们的思维无法超越肉体感官的表象和谬误。这些人死后都在地狱里。
L17.现在要说一说除去罪是什么意思。除去罪与赎回并拯救人意思是一样的;因为主降世是为了使人可以得救。没有祂的降临,没有一个凡人能被改造并重生,从而得救。但主夺去魔鬼,也就是地狱的一切能力,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将其与祂父的神性合一后,这一切就成为可能。如果这些事没有完成,没有人能接受将与他同在的任何神性真理,更不能接受任何神性良善;因为在此之前,能力强大的魔鬼会把它们从他心里拔出来。
从这些考虑明显可知,主并未通过十字架受难除去罪;但对那些通过照祂的诫命生活而信祂的人来说,祂赶走了它们,也就是移走它们。主也在马太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马太福音5:17, 19)
如果处于某种光照或启示,单凭理性,谁看不出若不通过实际的悔改,罪不可能从一个人那里被除去?而实际的悔改在于看到自己的罪,祈求主的帮助,停止这些罪。看见、相信并教导别的,不是来自主,也不是来自正常的理性,而是来自构成人之自我的欲望和堕落的意愿,他的聪明由此被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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