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7.正因属灵之光流入心智的所有三个层级,人才有别于动物;因此,与动物相比,人能分析思考,能看见真理,不仅能看见属世真理,还能看见属灵真理;一看见它们,他就能承认它们,从而得以改造和重生。这种接受属灵之光的能力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理性的意思,每个人都从主那里拥有这种能力,它不会从他那里被夺走,因为如果它真的被夺走,人就无法被改造。正是由于被称为理性的这种官能,和动物不同,人不仅能思考,还能照自己的思维说话;然后,正是由于他的另一种被称为自由的官能,他能做那些他出于其理解力所思想的事。我们在前面(240节)论述了这两种官能,即人所特有的理性和自由,故在此不再赘述。
L10.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圣言的一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我曾说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是诗篇(82:6)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祂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远长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是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1, 14)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他们律法上所写的话,他们无故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是诗篇(35:19)中所写的话。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官长岂有信祂的呢?但这不懂律法的群众是被咒诅的。(约翰福音7:48, 49)
路加福音: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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