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41.前面说过,三个高度层级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并且爱、智慧和功用照着这些层级接踵而至。因此,我们要在这里用几句话说一说爱是目的,智慧是原因,功用是结果。凡请教自己理性的人,若理性被光照,就能看出,人在一切事上的目的就是他的爱;因为凡他所爱的,他都会思考,决定并行出来;因此,他以他所爱的为自己的目的。人还能在他的理性之光中看出,智慧是原因;因为他,或确切地说,他的爱,即他的目的,在理解力中寻找达到目的的方法,并因此请教他的智慧,这些方法构成工具因,或说形成藉以实现目的的原因。功用就是结果,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然而,没有哪两个人的爱是一样的,也没有两个人的智慧是一样的,功用同样如此。由于这三者是同质的(如189—194所示),故可推知,人里面的爱如何,智慧和功用就如何。此处说到了智慧,但这智慧是指属于人的理解力的东西。
571.“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和并非源自圣言,而是由自我聪明所孵化出来的教会教义。“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所产生的疯狂(538节);当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不从圣言提取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教义时,这种疯狂便说亵渎的话。关于第一点,即否认主人身中的神性就是亵渎,因为否认这一点,就是反对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信仰,也就是所谓的《亚他那修信经》,该信经明确说明:在耶稣基督里面,神与人,也就是神性与人身,是一而非二,他们如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为一个位格。因此,那些否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之人离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斯派不远了,尤其在他们单单将主的人身视为另一人的人身,而根本不视为祂永恒的神性之时。
关于第二点,即不从圣言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凭自己的聪明孵化它也是亵渎,因为教会来自圣言,其性质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而唯信的教义,也就是称义与得救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并非来自圣言,而是来自对保罗的一句话的错误理解(罗马书3:28,参看417节);教义的一切虚假皆源于人自己的聪明,并无别的源头。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避恶行善更普遍的教导吗?还有比当爱神爱邻更明显的话吗?谁看不出若不照律法行为生活,没有人能爱邻舍,不爱邻舍怎能爱神呢?只有在对邻之爱中,主才与人结合,并且人与主结合,也就是主与人一起在这爱中。何为爱邻,不就是按十诫的要求(罗马书13:8-11)不向他行恶吗?人不愿意向邻行恶到什么程度,就愿意向邻行善到什么程度;由此明显可知,将这律法行为排除在救恩之外就是亵渎,如那些视唯信,也就是与好行为分离之信为得救之人所行的那样。“亵渎”(马太福音12:31,32 ;启示录17:3 ;以赛亚书37:6,7,23,24)表示否认主的神性,如苏西尼派之流所行的;还表示否认圣言;凡如此否认主的神性之人,都不能进入天堂,因为主的神性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凡否认圣言者皆否认宗教信仰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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