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37.这三个高度层级被称为属世、属灵和属天层(如232节所述)。人一出生,首先进入属世层;这一层级在他里面照着他的知识和通过知识所获得的理解力连续增长,甚至达到被称为理性层的理解力的顶点。然而,被称为属灵层的第二层级却不能以这种方式被打开。属灵层通过对功用的爱照着理解力的事物被打开,但只能通过对功用的属灵之爱,就是对邻之爱被打开。属灵层同样照连续层级增长到顶点,并且通过积累对真理与良善的概念,也就是属灵真理增长。
但即便如此,被称为属天层的第三个层级仍无法通过这类真理被打开;因为属天层通过对功用的属天之爱,就是对主之爱被打开;而对主之爱就是将圣言的诫命付诸于生活,而这些诫命的总纲就是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属地狱和魔鬼的;践行良善,因为良善是属天堂和神性的。这三个层级以这种方式在人里面被依次打开。
X.思维不归算给任何人,只有意愿归算给人
658.每个受过教育的人都知道,心智有两种官能或两个部分,即意愿和理解力;但很少有人知道如何正确区分它们,分别检查它们的属性,再把它们联结起来。那些不能做到这一点的人只能为自己形成关于心智的最模糊的观念;因此,除非首先分别描述意愿和理解力的属性,否则就无法理解“思维不归算给任何人,只有意愿归算给人”这句话。简言之,两者的属性如下:
(1)爱本身,以及与爱有关的东西,都居住在意愿中,而知识、聪明和智慧都居住在理解力中;意愿以它的爱激励这些,或将爱注入其中,获得它们的支持和同意;结果就是,爱和由此产生的聪明如何,人就如何,或说人的性质取决于他的爱和由此产生的聪明的性质。
(2)由此可推知,一切良善和一切邪恶都属于意愿;因为凡从爱发出的,都被称为良善,即便它是邪恶,因为这是快乐的结果,快乐构成爱的生命,意愿通过它的快乐进入理解力,并产生同意。
(3)因此,意愿是人生命的存在或本质,而理解力是由此而来的出现或显现。正如本质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在某种形式中,同样,意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在理解力中。因此,意愿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从而显露出来。
(4)意愿中的爱是目的,它在理解力中寻求并找到原因,通过原因行进到结果。由于目的就是目标,这是人所意图的,所以目标也属于意愿,并通过意图进入理解力,促使它考虑和发展方法,并确定倾向于结果的东西,或说确定旨在产生结果的方法。
(5)人的整个自我都在意愿中,从第一次出生起就是邪恶的,但通过第二次出生变成良善。第一次出生来自父母,而第二次出生来自主。
从这几点考虑可以看出,意愿的属性和理解力的属性是不同的;它们通过创造就像存在和出现一样结合在一起;因此,人主要凭意愿,其次凭理解力而为人。这就是为何思维不归算给人,而意愿归算给人,因此良善和邪恶归算给人,因为如前所述,这些居住在意愿中,从那里而居住在理解力的思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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