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神-人只有一位,万物皆源于祂
23.人类智慧的一切能力若都集合起来,可以说会集中于这一点:有一位神存在,祂是宇宙的创造者。因此,凡有理性的人凭逻辑思维的常识,都不会、也不可能想到别的。如果对凡理性正常者说,宇宙的创造者有两位,你就会感觉到他的抵触,这种抵触的产生很可能仅仅因为这句话的声音传到了他耳朵里。由此明显可知,人类理性的一切能力若都集合起来,会集中于这一点:神为一。其中原因有二:首先,理性思考的能力本身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与他同在的神;人类理性一般都依赖于此,因此这种倾向会使人貌似凭自己明白一位神的存在。其次,人凭这种能力要么处于天堂之光,要么由此获得其思维的普遍倾向;而天堂之光的普遍感知是:神为一。但是,当人利用这种能力败坏其理解力的低层部分时,情况就不同了;诚然,他仍具有这种能力,但却用来扭曲理解力的低层部分,从而颠倒它,其理性由此就靠不住了。
67.在创造之前,神就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这两者都在努力发挥功用;因为没有功用,爱和智慧只是转瞬即逝的抽象实体,它们若不转向功用,或不将精力投入功用或服务中,就会飞走或消失。与功用分离的爱和智慧就像飞越汪洋大海的小鸟,它最终因飞行而精疲力尽,然后掉下来淹死了。由此明显可知,宇宙是神为了功用的存在而创造的;因此,宇宙可以被称为功用的剧场。由于人是创造的主要目的,所以可推知,宇宙中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是为了人而创造的;因此,属于秩序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被聚集起来,集中在他身上,以便通过他,神可以实现主要的功用。爱和智慧若没有它们的第三个原则,即功用,可以比作太阳的热和光,它们若不作用于人和动植物,将是毫无价值的东西,或空洞的概念;但通过进入这些事物的流注并在它们里面的运作,热和光就成为了现实。因为有三样事物按顺序彼此相随,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在学术界,众所周知,目的什么都不是,除非它关注有效的原因,目的和这个原因什么都不是,除非产生一个结果。目的和原因的确可以在头脑中被抽象地思考,但仍只是为了目的所关注或打算、原因所促成的某个结果。爱、智慧和功用也是如此;功用是爱所关注或打算,并通过原因实现的目的;当功用实现时,爱和智慧就有了真实的存在,并在功用里面为自己造了一个住所和居住地或停留的地方,它们在那里如在自己家中一样安歇。当有神的爱和智慧在里面的人履行功用时,他也是如此;为了让他能履行神性功用,他被创造为神的形像和样式,即神序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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