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3.关于这个主题,天使的声明如下:没有什么东西如此细小,以至于没有这两种层级在里面。例如,任何动物,任何植物,任何矿物,任何以太或空气里面没有任何成分如此细小,以至于没有这两种层级在里面。
此外,由于以太和空气是传送热和光的容器,属灵之热和属灵之光是传送爱和智慧的容器,所以热和光,或爱和智慧没有任何成分细小到没有这两种层级在里面。天使还声明,情感的最小元素和思维的最小元素,甚至一个思维观念的最小元素也都由这两种层级构成,非由这些层级构成的任何细微元素实际上并不存在。因为它没有任何形式,因而没有任何品质,也没有变化多样、通过这种方式得以存在的状态。
天使通过以下真理证实了这一点:神造物主,即永恒之主里面的无限元素是有区别的一体;祂的无限元素里面又有无限元素;无限的无限元素里面就有这两种层级,祂里面的这些层级也是有区别的一体。此外,由于这些元素在祂里面,一切事物皆由祂所造,并且受造物以某种形像重现了祂里面的元素,所以可推知,没有这些层级在里面的最小有限形式是不存在的。这些层级同等地存在于最小和最大的受造物中,因为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神-人内的无限事物是有区别的一体(参看17-22节);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77-82节);这些要点进一步得以说明(155,169,171节)。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