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221

221.凭借前面所说

221.凭借前面所说的,我们可在此揭示两个进入理解范畴的奥秘。第一个奥秘是,圣言以其完全和能力存在于字义中。因为圣言照着三个层级含有三层意义,即属天意义、属灵意义和属世意义。由于这三层意义照三个高度层级存在于圣言中,并且它们的结合通过对应实现,所以最表层的意义,就是被称为字义的属世意义,不仅是相对应的内在意义的复合物、容器和基础;而且圣言以其完全和能力存在于最表层的意义中。《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69节)详细说明并证明了这一点。

第二个奥秘是,主降世并取得人身,是为了给自己披上征服地狱,并将一切事务,无论天上的还是地上的,都纳入秩序的能力。祂所披的这个人身胜过祂先前的人身。祂在世所披的人身就像世人的人身。然而,这两种人身(先前的人身和在世所披的人身)都是神性,因而无限超越天使和世人的有限人身。此外,祂因完全荣耀了祂的属世人身,直至它的最表层,故与整个身体一同复活,这一点不同于其他任何人。主通过获得这个人身而披上神性全能,不仅是为了征服地狱,使众天堂井然有序,还为了使地狱保持顺服,直到永远,并拯救人类。“祂坐在那权能者和神大能的右边”就表示这种能力。

主通过获得一个属世人身而使自己成为最表层的神性真理,故被称为“道(即圣言)”,并且经上说“道成肉身”。 此外,最表层的神性真理就是字义上的圣言。主通过应验摩西五经和先知书,即旧约中关于祂自己的圣言的一切预言而使自己成为这神性真理。因为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人之为人唯独在此。然而,对主来说,祂通过获得一个属世人身既在初也在末中成为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或也可说,成为神性之爱本身和神性智慧本身。因此,主在天使天堂所显的那轮太阳自主降世后比祂降世前,光芒更加强烈,也更加辉煌。这是一个奥秘,这个奥秘只有通过层级的教义才能进入理解范畴。我们将在下文说一说主降世前的全能。

诠释启示录 #1124

1124.启18:8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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