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20.由于整体,或身体的能力主要集中于手臂和手,它们是身体的末端,所以在圣言中,“手臂或膀臂”和“手”表示能力,“右手”表示更超强的能力。这就是各层级进入能力状态的演变和发出,故与人同在,并对应于其一切成分的天使,仅从手的动作就能知道人在其理解力和意愿,以及仁和信,因而属其心智的内在生命和由此而来的身体外在生命方面是什么样子。
我常常惊讶于天使仅从身体通过手的活动就能获得这样的认识;但这一事实已反复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证明。我还被告知,正因如此,举行就职典礼时要按手,并且“用手触摸”表示交流,等等。我由此得出结论:仁和信的一切都存在于行为中,没有行为的仁和信就像太阳周围逐渐消失或被云驱散的光晕。这就是为何圣言如此频繁地提及“行为”和“作工”;经上说,人得救取决于它们。此外,行出来的人被称为智慧的人,没有行出来的人被称为愚蠢的人。
然而,要记住,这里的“行为”是指实际行出来的功用。因为仁与信的一切都存在于功用,并取决于功用。行为与功用之所以具有这种对应关系,是因为对应是属灵的,但通过作为其容器的物质、材料来实现。
992.“因自己的痛苦和疮”表示出于对真正的真理和良善的厌恶和恶心,这种厌恶和恶心源于那些处于唯信的人所处的邪恶和虚假。这从“痛苦”和“疮”的含义清楚可知:“痛苦”是指源于那些处于唯信的人所处的虚假的对真正的真理和良善的厌恶(参看AE 990节);“疮”是指源于生活邪恶的恶心。“疮”表示来自人的自我的恶行,以及随之对真理和良善的歪曲(可参看AE 962节)。之所以表示恶心,是因为所指的是疮引发的疼痛,他们因这疼痛而亵渎天上的神;然而,所指的不是因这个缘故引发的疼痛,而是由此而来的对真理和良善的恶心或极度厌恶。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通奸之爱是由不洁之物点燃的火,这火很快就燃尽,并变成冷淡,变成对应于仇恨的厌恶。但婚姻之爱截然相反。这是由对良善和真理的爱,并由行善的快乐,因而由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点燃的火。这火从起源上是属天堂的,充满无数快乐;事实上,这些快乐与天堂的快乐和祝福一样多。我被告知,这爱的快乐和愉悦交替显现,如此之多,又如此之大,以至于无法数算,也无法描述。此外,它们也成倍增多,不断增长,直到永远。这些快乐来源于以下事实:婚姻伴侣渴望在心智上合而为一,天堂出于那里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这样一种合一中行动,或进入这种合一的天堂从那里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中呼吸。
我在此要讲述关于天堂天使婚姻的一些细节。他们说,他们处于持续的性能力;行动之后从没有任何疲倦,更不用说任何悲伤了,而是有生活的渴望和愉快的心情。婚姻伴侣在彼此的怀抱中度过夜晚,仿佛他们被造为一体;效果不断打开,当他们有欲望时,他们从不缺乏,因为没有这些,他们的爱就会像堵塞的喷泉源头。效果打开那源头,使它持续,也带来结合,好叫他们可以说变成一体,因为男人或丈夫的活力添加到女人或妻子的活力上,并结合在一起。他们说,源于效果的快乐无法以自然界中的任何语言来描述,只能通过属灵观念来思想;甚至连这些观念也无法详尽它。这些事都是天使告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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