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5.人们尚不知道,每个系列的最终元素,也就是说,功用、行为、作为、行动,就是一切在先元素的复合物和容器。功用、行为、作为和行动里面除了诸如动作里面的东西外,似乎什么也没有;而事实上,一切在先元素的确存在于它们里面,并且如此完全,以至于一无所缺。在先元素就包含在它们里面,就像酒在酒桶或酒瓶里、家具在屋里。在先元素并未显明,因为人们只能从外在看待它们;从外在来看,它们就是简单的活动和动作。这种情况就像当人移动手臂和手时,并未意识到以下事实:上千条运动纤维一起作用,产生了它们的每一个动作;而与这上千条运动纤维相对应的,则是人之情感和思维里面驱使运动纤维活动的成千上万的事物。这些行为因深藏于内,故未显明给任何身体感觉。
众所周知,若不通过思维发源于意愿,任何事都无法在身体里,或通过身体做成;由于正是这两者在起作用,所以情况必是这样:意愿和思维的一切元素都存在于行为中。它们无法分离;因此,看一个人的行动或作为,其他人就能判断出其被称为意图的意愿的思维。我已得知,天使只看人的行动或作为,就能察觉并看出实行者的意愿和思维的一切品质;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从他的意愿察觉并看出促使他行动的目的,第二层天堂的天使察觉并看出目的如此行动的原因。正因如此,在圣言中,经上常常命令作为和行动,并且经上说,通过行为就能知道一个人。
341.若认为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而是神随心所欲地拯救或诅咒祂所乐意的任何人,那会让沦丧之人可以名正言顺地指控神缺乏慈悲与怜悯、甚至残忍。事实上,这等于否认神是神,并断言神在圣言中所说的话毫无意义,祂的诫命无关紧要,或微不足道。
此外,若生活良善、信仰正确之人不会得救,那他也可以控诉神违犯了祂在西奈山上用自己的手指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圣约。
从主的话(约翰福音14:21-24)明显可知,神不能不去拯救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靠祂的人。事实上,凡有宗教信仰和正常理智之人若能认真思考:神既始终与人同在、赋予他生命,以及去理解和爱的能力,那祂必然爱人,并通过祂的爱将自己联结于那些过着良善生活、持守正确信仰之人,那他会对此深信不疑。神已将这一点铭刻在每个人、每个生物之中。一个父亲或母亲会不认他们的孩子吗?鸟会不认它的幼雏,兽会不认它的幼崽吗?连老虎、豹子和毒蛇都不会如此。对神而言,有差别的行为会违背祂所在并照之行事的秩序,也违背祂通过创世而施加于人的秩序。就象诅咒一个过着良善生活并持守正确信仰之人对神来说是不可能的,反过来也一样,拯救一个过着邪恶生活并因此持守错误信仰之人对神来说也是不可能的。
第二种情形同样违背秩序,因此违背神的全能,这全能唯有在公义的道路上才能前行,公义的律法就是不变的真理。因为主说:
天地废去较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凡对神的本质与人的自由意愿有所了解的人,都能领悟这一点。例如,亚当有吃生命树的果子或善恶知识树的果子的自由。如果他只吃生命树的果子,神会将他赶出园子吗?我不这样认为。但是,如果他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后,神还会留他在园子吗?我也不这样认为。同样,我难以想象神会将已被接收进天堂的天使投入地狱,也不承认被判为魔鬼之人会进入天堂。对神而言,这些事情都不可能,哪怕利用祂自己的全能。关于这些,可参看神性全能相关章节(49-70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