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7在先后秩序中,第一层级构成最高元素,第三层级构成最低元素;而在同步秩序中,第一层级构成最内在的元素,第三层级构成最外在的元素
205.离散层级既存在于先后秩序中,也存在于同步秩序中。这些层级的先后秩序是从最高到最低,或从上到下。天使天堂就处于这种秩序;处于该秩序的第三层天堂是最高的,第二层天堂是中间的,第一层天堂则是最低的;这就是它们的相对位置。在众天堂,天使里面的爱和智慧的状态,还有他们的热和光的状态,以及属灵大气的状态也处于相同的先后秩序。在那里,形式和力的一切完美同样处于相同的秩序。
当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处于先后秩序时,它们好比分为三层的圆柱,人通过这三层可升可降。最完美、最漂亮的事物在顶层;不怎么完美、漂亮的事物在中层;更不完美、漂亮的事物在底层。
但由相同层级构成的同步秩序则有另一番景象。其中,先后秩序的最高成分(如前所述,它们是最完美、最漂亮的)在核心;其较低成分在中间;最低成分在周边。它们就像在一个这些层级所组成的固体中:最好的元素在中间或核心;不怎么好的元素在这核心周围;由这些构成、因而更粗糙的元素在构成表面或周边的最外围。这就像是刚才所提到的圆柱下沉为一个平面,其最高部分形成该平面的最内层,中间部分形成中间层,最低部分形成最外层。
L56.该信经内容如下:
1)凡人欲得救,首先当持守大公教会(某些权威人士所说的,基督教)信仰。
2)此信仰,凡守之不全不正者,必永远沉沦。
3)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4)其位不紊,其体不分。
5)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6)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亦同一永恒之尊严。
7)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
8)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
9)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
10)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
11)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
12)亦非三不受造者,非三无限者,乃一不受造者,一无限者。
13)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
14)然而,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15)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
16)然而,非三神,乃一神。
17)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
18)然而,非三主,乃一主。
19)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神,均为主。
20)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
21)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
22)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
23)圣灵由于父与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
24)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
25)且此三位无分先后,无别尊卑。
26)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
27)由是如前所言,我等当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
28)所以凡欲得救者,必如是而思三位一体之神。
29)再者,为求得永恒救赎,彼亦必笃信我等之主耶稣基督成为人身。
30)依真正信仰,我等信认神之子我等之主耶稣基督,为神,又为人。
31)其为神,与圣父同体,受生于诸世界之先;其为人,与其母同体,诞生于此世界。
32)全神,亦全人,具有理性之灵,血肉之身。
33)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
34)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
35)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
36)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
37)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
38)彼为救我等而受难,降至阴间,第三日从死复活。
39)升天,坐于全能神父之右。
40)将来必从彼处降临,审判活人死人。
41)彼降临时,万人必具身体复活。
42)并供认所行之事。
43)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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