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02.灵界有三层天堂,照着高度层级被排列。最高层天堂的天使,在一切完美上胜过中间层天堂的天使;而中间层天堂的天使又胜过最低层天堂的天使。完美的层级是这样:最低层天堂的天使甚至无法上升到中间层天堂天使的完美的第一道门槛;而这些天使反过来无法上升到最高层天堂天使的完美的第一道门槛。这一点似乎令人难以置信,却是事实。原因在于,天使照着离散层级,而非连续层级进行联合。
我通过亲身经历获知,高层天堂和低层天堂的天使的情感、思维、言语之间的区别是这样,它们毫无共同之处;他们仅通过对应保持联系,这些对应通过主进入众天堂的直接流注,以及经由最高层天堂进入最低层天堂的间接流注而存在。
这就是这些区别的性质,所以它们无法用任何属世的语言来表达,因而无法描述;事实上,天使的思维因是属灵的,故不会落入属世观念。只有天使本人不以人类的,而是以自己的语言、词语和文字,才能表达和描述它们。这就是为何经上说天上的所见所闻“是人不可说的”。若知道最高层或第三层天堂天使的思维是目的的思维,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天使的思维是原因的思维,最低层或第一层天堂天使的思维是结果的思维,这些区别可在某种程度上得到理解。
必须注意的是,从目的思考是一回事,思考目的是另一回事;从原因思考是一回事,思考原因是另一回事;从结果思考是一回事,思考结果是另一回事。低层天堂的天使思考原因和目的,而高层天堂的天使则从原因和目的思考;从原因和目的思考是高级智慧的标志,而思考原因和目的则是低级智慧的标志。从目的思考是智慧的标志,从原因思考是聪明的标志,从结果思考则是知识的标志。由此明显可知,一切完美都通过并按着层级上升和下降。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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