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90.在世界上有存在、呈现为三个维度,或我们称之为复合物的一切事物,皆由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构成。举例可清楚说明这一点:我们通过肉眼观察知道,人体的每块肌肉都由细小的纤维构成,这些细小纤维一起组成小纤维束,以形成被称为运动纤维的较大纤维;这些纤维束又形成复合物,就是我们所说的肌肉。
神经也是如此;它们里面的细小纤维交织成细丝状的较大纤维,这些较大纤维组合起来构成神经。构成器官和脏腑的其它交织、捆扎、组合同样如此;因为这些是照相同层级进行各种组合的纤维和血管的构成。这也适用于植物界和矿物界的一切事物。木头里面就有以三重秩序交织起来的纤维联合体。金属和石头里面也有它们的成分以三重秩序组合起来的聚集体。由此可见离散层级的性质,即一个来自另一个,被称为复合物的第三层级通过第二层级存在;并且每个层级都不同于其它层级。
497.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过程,人人都能知道,他在属灵事物上享有自由意志。谁不能自由思想神、三位一体、仁爱和邻舍、信及其作工、圣言及其一切教导?倘若学过神学,还能知道有关这些主题的细节。为支持或反对这些事,谁不能去思考,甚至得出结论,并进行教导和著述呢?哪怕这自由仅被剥夺片刻,他还能继续思考吗?他的舌头岂不会哑,手岂不会无力?所以,我的朋友,要是愿意,你只需留意自己的思维,就会拒绝和憎恶这些荒诞害人的异端邪说。如今,在关于仁与信、从而得救,以及永生的天堂教义上,这些异端邪说已将整个基督教界催眠得昏昏欲睡。
自由意志居于人的意愿和理解力,理由如下:
⑴这两种官能必须先被教导和改造,然后使人能说话和行动的外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才能藉着它们被教导和改造。
⑵内在人的这两种官能构成他死后活着的灵,这灵只受制于神性律法;而神性律法的总纲是,人当思想律法,凭自己(然而却是靠着主)践行并服从它。
⑶人的灵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因而在善与恶的中间,故处于平衡,他由此获得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关于该平衡,参看475节)。但只要人尚在人世,他的灵就处于天堂与尘世之间的平衡,并且那时他几乎意识不到,他越远离天堂,趋近尘世,就越靠近地狱。对此,他既能意识到,也意识不到,以便他在这方面处于自由,能被改造。
⑷意愿与理解力这两种官能是主的两个容器,意愿是爱与仁的容器,理解力是智与信的容器;每种官能都是在人完全自由的状态下被主激活,以便他们之间(主与人、人与主)存在相互结合,从而实现救赎。
⑸死后,一切审判都照着人对属灵事物上自由意志的使用来完成。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