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8.我不知道迄今为止,人们对离散层级,或高度层级了解多少,还是只知道连续层级,或广度层级。然而,没有这两种层级的知识,就无从知道关于原因的真相。因此,整个这一部分将论述这些层级。因为写这本书的目的就是为了揭示原因,并从原因的角度来看结果,从而驱散笼罩教会之人的黑暗;这些黑暗涉及神和主,以及总体上被称为属灵事物的神性事物。我可以报告如下:天使因地上的黑暗而悲伤;声称他们几乎处处看不到光明,世人急切地抓住谬误,为之辩护,从而使谬误一个接一个,层出不穷;他们利用基于虚假和被歪曲的真理的推理来寻求论据,以证实这些谬误;由于他们在原因方面的黑暗和在真理方面的无知,这些论据无法被驳倒。天使尤其哀叹人们确认支持与仁分离之信和唯信称义,以及他们对神、天使和灵人的观念,对爱和智慧的无知。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