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3层级分为两种,即高度层级和广度层级
184.关于层级的知识就像一把揭开事物原因并进入其中的钥匙。没有这种知识,几乎无从知道原因。因为没有它,这两个世界的物体和主体似乎一模一样,好像除了眼见之物外,它们里面什么东西也没有。然而,藏在里面的事物相比眼见之物,如同一比数千,甚至一比上万。若不通过层级的知识,未显现的内层决无可能被发现。因为外层事物向内层事物发展,再通过内层事物向至内层事物发展,是通过层级;不是通过连续层级,而是通过离散层级。
“连续层级”这个术语适用于从粗到细、从密到稀,或从细到粗、从稀到密逐渐减少或增加的过程;就像从光到暗、从热到冷的逐渐变化。而“离散层级”则完全不同:它们就像在先元素、随后元素和最终元素,或像目的、原因和结果。我们之所以称之为离散层级,是因为在先元素独自存在,随后元素也独自存在,最终元素同样独自存在;然而,它们又合起来形成一个单一实体。
从最高到最低,即从太阳到大地,被称为以太和空气的大气就分成这种层级。它们好比简单物,简单物的聚集物,这些聚集物的再聚集物,这些事物合起来被称为一个复合物。这些层级是离散或分离的,因为它们各自独立存在;这些层级就是我们所说的“高度层级”。而其它那些层级是连续的,因为它们连续增长;这些层级就是我们所说的“广度层级”。
431.仁爱的家庭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并后者对前者的义务。这些义务因与孩子的教育和家庭管理有关,所以如此之多,以至于若列举出来,它们会填满一本书。每个人都被引导出于一种不同于在日常职业中驱动他的爱来履行这些义务。丈夫和妻子出于并照着婚姻之爱来履行他们对彼此的义务;父母出于植入每个人、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来履行对子女的义务;子女则出于并照着另一种爱来履行对父母的义务,这种爱与服从义务原则或出于责任感的服从紧密相连。但男主人和女主人对他们的仆人,无论男女的义务源于对管理或权威的爱,这爱取决于每个人的心智状态。
然而,婚姻之爱和对子女的爱,连同这些爱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不像履行属于一个人的工作的义务那样产生对邻之爱,因为父母之爱同等地存在于坏人和好人身上,事实上,有时在坏人身上更强烈;此外,这爱也存在于无法形成或发展出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老虎、蛇,和绵羊、山羊一样爱自己的后代;猫头鹰和鸽子一样爱自己的后代。
至于具体的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和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它们内在是不同的,尽管它们外在看起来是一样的。对那些处于仁爱的人来说,这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是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照着孩子的道德、美德、善意或热情和服务公众的资格或才能、潜力而爱自己的孩子。但对那些没有处于仁爱的人来说,仁爱没有与被称为父母之爱的爱结合;因此,许多这样的父母甚至爱邪恶、不道德和狡诈的孩子胜过良善、道德和谨慎的孩子;因此,他们爱那些对公众无用的孩子胜过那些有用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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