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81.由于爱与智慧有层级之分,所以热与光也有层级之分。我们所说的热与光是指属灵之热与光,就是天使在天堂所拥有的那种,以及就其心智内层而言世人所拥有的那种。因为世人拥有和天使一样的爱之热和智慧之光。在天堂,情况是这样:天使所拥有的爱之性质和量决定了他们所体验的热之性质和量。他们的光同样取决于他们的智慧。原因在于,他们里面的爱在热里面,智慧在光里面,如前所示。世人也一样,不同之处在于:天使能感受到那热,也能看见那光,而世人却不能,因为世人活在属世的热与光中。只要活在属世的热与光中,他们就感受不到属灵之热,除非通过某种爱的享受,也看不见属灵之光,除非通过对真理的觉知。由于只要活在属世的热与光中,人根本就意识不到他里面的属灵之热与光,还由于这方面的知识只能通过灵界经历得知,所以我们在此必须详细说说天使及其天堂所拥有的热与光。关于该主题的启示只能从此处,而不能从别处获得。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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