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4.关于被称为以太和空气的大气,它们在这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都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它们在灵界是属灵的,在自然界是属世的。前者之所以属灵,是因为它们由灵界太阳产生,而灵界太阳是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首先发出;它们从主接受系爱的神性之火和系智慧的神性之光在自己里面,并将这两者带到天使所住的天堂,使灵界太阳存在于那里的最大和最小事物中。属灵大气是离散物质,或由灵界太阳所产生的最基本形式。由于这些大气各自单独接受灵界太阳,所以这太阳的火被分散到众多相应的物质和形式中,可以说被它们包裹,并通过包裹而缓和,从而变成最终适合天堂天使和天堂之下的灵人之爱的热。这太阳的光同样如此。在这方面,属世大气和属灵大气很相似,也是独立的物质,或由自然界的太阳所产生的最基本形式;这些大气也各自单独接受太阳,将它的火储存在自己里面,并缓和之,然后以热的形式将其带到世人所住的大地。它的光也一样。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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