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1.创造通过上述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不断朝这个最终目的发展,因为这三者同样存在于主造物主里面,如刚才所述;神性充满一切空间,却无关空间(69-72节);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77-82节);由此明显可知,在朝最终目的发展的总体过程中,受造宇宙相对来说是中间目的。因为功用的形式不断被主造物主照它们的秩序从大地提升到人那里;就肉体而言,人也来自大地。然后,人通过从主接受爱与智慧而被提升。此外,为叫人能接受爱与智慧,所有方法都已被提供;人也如此被造以至于能接受它们,只要他愿意。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即便只是大体上),创造的目的在最表层的事物中取得形式;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回归造物主,并能有结合。
396.然而,为了使本章的内容,以及接下来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TCR 463-508节)、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等章节的内容可以清晰地呈现在理性之光中,有必要先说一说以下主题,即:意愿和理解力,良善和真理,总体上的爱,具体的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外在人和内在人,以及纯属世和感官人。这些主题必须阐明,否则,人的理性视觉在试图理解或感知接下来的内容时,就像一个人在浓雾中穿梭于城市的街道,直到找不到回家的路。因为与理解力分离,或没有理解的神学是什么呢?当阅读圣言时,如果理解力不被光照,那么这不就像手里拿着一盏没有点燃、不发光的灯,就是五个愚拙童女所拿的那种没有油的灯吗?因此,我将按顺序论述每个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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