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9.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遍及整个受造宇宙,既在它的最大事物中,也在它的最小事物中。它们在受造宇宙的最大和最小事物中,是因为它们在神造物主,也就是永恒之主里面。不过,由于主是无限的,并且有限事物里面的无限事物是有区别的一体(如17-22节所示),所以在祂及其无限里面的这三者是有区别的一体。正因如此,从祂的存在而被造,就其功用而言为祂形像的宇宙,拥有这三者在它的一切事物里面,无论总体还是细节。
253.由于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婚姻,许多经文既提到“耶和华”,也提到“神”,或既提到“耶和华”,也提到“以色列的圣者”,就好像他们是两个,而事实上,他们是一个:“耶和华”是指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而“神”和“以色列的圣者”是指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圣言中,许多地方提到耶和华和神,以及耶和华和以色列的圣者,但他们是指独一无二的人,或一个人,这一点可参看关于主救赎主的教义(TCR 9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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