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68.必须进一步知道,目的是原因中的一切,也是结果中的一切。正因如此,目的、原因和结果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不过,目的要成为原因中的一切,必须有来自原因中的目的的某种东西,以便目的能居于其中。目的要成为结果中的一切,必须有来自经由原因而在结果中的目的的某种东西,以便目的能居于其中。因为目的不可能单独存在,必须存在于它所产生的事物中,它本身的一切都能居于其中,通过起作用而产生结果,直到它有恒久的存在。它恒久存在之处就是最终目的,被称为结果。
35.“为神的道,并为给耶稣基督作的见证”表为了发自内心、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也为了主的人身能被承认为神性。这在前面已经解释过了(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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