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167

2.17创造的目的存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诠释启示录 #908

908.“手里拿着锋

908.“手里拿着锋利的镰刀”表示精确仔细地地进行探究并分离的神性真理。这从“镰刀”的含义清楚可知,“镰刀”是指精确仔细地地进行探究并分离的神性真理。这是“镰刀”的含义,因为它与“剑”(gladius etmachaera)的含义几乎一样;“剑”(machaera)在灵义上是指与虚假争战并驱散它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E, 73, 131, 367节);故在此处,经上提到“镰刀”以代替剑,因为所论述的是收割;关于收割和“镰刀”,下文将予以详情。“锋利的镰刀”表示精确仔细地地进行探究并分离的神性真理,因为“收割”表示在最后审判之前,教会的最后状态,那时主会探究每个人,并进行分离;当这事成就时,善人被提到天堂,恶人则被扔进地狱,这就是最后的审判。这种探究和分离发生在最后审判之前,而且如今已经发生了,这一点已经通过《最后的审判》一书和前面的一些经历说明了;那本书末尾的附录还会详述它。

“锋利或锐利”表示仔细、精确和完整,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因为锋利的镰刀,就像锋利的剑一样,行动具有很大的精确性,并极其敏锐地穿透,这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使我的口如利剑。(以赛亚书49:2)

先知的“口”表示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锋利或锐利的剑,意思是神性真理穿透虚假,完全驱散并摧毁它。在启示录中也是如此:

从人子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启示录1:16; 2:12; 19:15, 21)

恶人的舌头出于内在的邪恶说虚假,穿透并驱散真理,这舌头也被比作锋利的剑和锋利的箭。如在诗篇:

我躺下,我的灵魂在狮子中间;人子有火着起,他们的牙齿是枪、箭,他们的舌头是利剑。(诗篇57:4)

别处:

耶和华救我脱离说谎的嘴唇和诡诈的舌头,就是勇士的利箭。(诗篇120:2, 4)

此处“说谎的嘴唇和诡诈的舌头”表示来自邪恶的虚假;“利剑”和“利箭”表示这些虚假对真理的驱散。在以西结书(5:1)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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