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167

2.17创造的目的存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揭秘启示录 #921

921.“地上的君王

921.“地上的君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尊贵归与那城”表所有处于源自属灵良善的智慧之真理的人都将在那里称谢主,并将他们所具有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归给祂。“地上的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20, 854节),故在此表示那些处于源自属灵之爱的良善的智慧之真理的人,因为首先提到的“列族”表示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之人,如前一节所述。“必将荣耀、尊贵归与那城”,即归与新耶路撒冷,表示称谢主,并将他们所具有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归给主。“必将荣耀、尊贵归与”表示这些事(249, 629, 693节),因为“荣耀”论及神性真理,“尊贵”论及神性良善,论及主(249节)。“列族”和“君王”与前面(483节)所论述的“民族和人民”所表相同,“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它们也有反面意义。因此,在圣言的许多地方,它们被称为“列族(即诸民族)和君王(或译为王)”,正如它们在以下经文被称为“民族(或译为众族、列族)和人民(或译为百姓,万民,列民,众民等)”一样:
众王都要叩拜祂,众族都要侍奉祂。(诗篇72:11)
你也必吃列族的奶,又吮众王的乳房。(以赛亚书60:16)
因为有许多民族和大君王必使他们服侍。(耶利米书25:14)
在你右手边的主在祂发烈怒的日子,必打伤列王,祂要在列族中审判。(诗篇110:5,6)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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