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908.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皆源于爱之良善,而爱之良善则源于主;这一点无法看出来,故无法得知,除非予以谁论证。这一点之所以无法得知,是因为看上去不是这样,良善不像真理那样进入人的思维;真理在思维中能被看到,因为它源于天堂之光,而良善只能被感觉到,因为它源于天堂之热;人在反思他正在思考的东西时,很少注意他正在感觉到的,只关注他所看到的。这是因为有学问的人将一切都归于思维,而没有归于情感;从前面(875节)可以看出,教会将一切归于信,而不是归于爱;而事实上,目前在教会被称之为“信之真理”或“信”的真理仅仅是属于爱的良善的形式。由于人在自己的思维中看不到这良善,因如前所述,良善只能被感觉到,并且被感觉为各种快乐;还由于这人没有注意到他在其思维中所感觉到的,只注意到他在那里所看到的;所以,他将自己感觉快乐的一切都称为良善,并且他感觉邪恶也是快乐的,因为这种感觉是与生俱来的,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发出的。这就为何人们不知道爱之良善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这爱之良善若非通过主,不会存在于人里面,并且除了如罪那样避开邪恶及其快乐的人外,不会从主流入到任何其他人里面。
这些就是主的这些话所表示的事,即:律法和先知依赖于这两条诫命,就是:
你要爱神高于一切,且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40)
我可以肯定地说,本身为真理的真理若非源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丝毫不存在于人里面;所以,本身为信,也就是活的、得救和属灵之信若非源于来自主的仁,也丝毫不存在于人里面。由于爱之良善就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故主照着爱之情感,而非照着脱离它们的任何思维来安排整个天堂和整个教会;因为思维是形式中的情感,就像言语是形式中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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