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784.至于他们用来获利的特许,其形式五花八门。有些特许涉及法律禁止范围内的婚约;有的涉及离婚;有的涉及邪恶,甚至大恶,同时免于世间刑罚;也通过纵容获利;有些特许涉及没有世俗权力的任何准许或权能的公务;其中还包括对爵位和公国的确认;更不用说他们通过向那些增添修道院财富、扩充其宝库的人许以天堂喜乐,称他们的奉献为善工,本身是神圣的,也是有功德的而获利;他们通过对于圣徒的能力和帮助,及其所行神迹的深刻信仰引诱人们。尤其是,他们阴谋暗算患病的富人,向他们灌输地狱的恐怖,通过许诺照着遗赠财物的价值为他们的灵魂举行弥撒,由此从他们称之为“炼狱”的受苦之地逐渐释放出来,从而获准去往天堂而敲诈他们。
关于炼狱。我可以肯定地说,炼狱纯粹是巴比伦旨在谋利的捏造,根本不存在,也不可能存在。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天堂与地狱之间的灵人界,在那里各自照着在世时的生活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做预备。在灵人界,没有人遭受折磨;不过,恶人在预备之后进入地狱时就会逐渐受苦。灵人界有无数社群,其中的欢乐与世上的一样。这是因为那里的居民都与世人联结,世人也在天堂与地狱之间。他们的外在逐渐脱去,因而内在被打开。这个过程会持续到主导爱显露出来,因为主导爱是生命之爱,是至内在的,并掌控外在。从这种显露明显可知此人的性质;于是,他照着主导爱的性质从灵人界被送往他自己的地方:若为善,便在天堂;若为恶,便在地狱。此事千真万确,我得以确切地知道这一点,因为主恩准我与灵人界的居民在一起,看到这一切,从而通过亲身经历把它讲述出来,这种情形如今已持续了二十年。所以,我可以肯定地说,炼狱就是一个可称为属恶魔的捏造,是为了谋利,为了掌控灵魂,甚至掌控死后的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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