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773.“细麻布,紫色料,绸子,朱红色料”表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事物,因为他们没有与这类事物相对应的属天良善和真理。上述事物,就是金、银、宝石和珍珠,作为一类,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如前所述(772节)。而现在这些事物,就是细麻布、紫色料、绸子和朱红色料,作为一类,表示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因为那些在天上和教会的人当中既有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也有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属于智慧,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则属于爱。由于他们没有后一类良善和真理,只有与它们相对立的邪恶和虚假,故此处提到这些事物,因为它们是按次序来的。这些人与前面那些人的情形是一样的,故可参看前面那一节(772节),没有必要进一步解释。至于“细麻布”具体表示什么,这将在下一章解释这些话时予以告知,即:“细麻衣就是圣徒所行的义”(19:8,814,815节)。“紫色”表示属天的良善,“朱红色”表示属天的真理(参看725节)。“绸子”(或丝绸)表示居间的属天良善和真理,因其柔软表示良善,因其光亮表示真理。“绸子”(或丝绸)只在以西结书(16:10,13)有所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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