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167

2.17创造的目的存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揭秘启示录 #570

570.“角上有十个

570.“角上有十个冠冕”表歪曲众多圣言真理的能力。“角”表示能力(539节);“十”表示大量(101节);“冠冕”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540);因此,“角上有十个冠冕”表示他们拥有歪曲众多圣言真理的能力。论到“龙”,经上说他头上有“七个冠冕”,而论到的这兽,经上却说他“角上有十个冠冕”;原因在于,此处表示歪曲众多圣言真理的能力,而那里表示歪曲它们全部的能力;事实上,平信徒能够歪曲它们全部,但却没有这么做;因为陷入虚假和对它们的信仰之人反对真理,因而当看到圣言中的真理时,他们便歪曲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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