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167

2.17创造的目的存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揭秘启示录 #530

530.“随即有闪电

530.“随即有闪电、声音、雷轰、地震、大雹”表那时低层区域接踵而来的推理、骚动,以及对良善与真理的歪曲。“闪电、声音、雷轰”表示推理(396节);“地震”表示教会状态的改变(331节),在此表示骚动;“大冰雹”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歪曲(399节)。这些事发生在低层区域,就是恶人在被施行最后审判之前仍所居之处。因为前一节(18节)经上说“审判死人的时候也到了”,并且“毁灭那些毁灭大地之人的时候也就到了”。这类事物在灵人界通过它们上面的天堂的临在和流注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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