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510.启11:11.“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表在前教会结束,新教会开始和发展之时,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在那些接受它们的人里面被主复活。“三天半”表示直到结束和开始(505节),因而表示自现教会结束到新教会开始,在此表示新教会在这些人(接受新教会两大基本要素的人)当中的开始和发展,因为现在说的是“两个见证人”,“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神那里的有生命的灵气”表示属灵的生命;“立足站了起来”表示与属灵生命一致的属世生命,因而表示靠主复活。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生命的灵气”表示人的内在,也就是所谓的“内在人”,就其本身而言,内在人是属灵的,因为是人的灵在思维和意愿,而思维和意愿本身是属灵的。“立足站了起来”表示人的外在,就是所谓的“外在人”,就其本身而言,外在人是属世的;因为身体言说并行出它的灵所思维和意愿的,说与行是属世的;“脚”表示属世事物(参看49,468节)。
这句话的具体含义是这样解释的:每个被改造的人,首先是内在人被改造,然后是外在人被改造。内在人的改造不仅通过知道和理解人藉以得救的真理和良善,还通过意愿和热爱它们;而外在人的改造则通过言说并行出内在人所意愿和热爱的事,并且这一切进行到什么程度,人就被重生到什么程度。
之前他之所以未重生,是因为之前他的内在不在结果中,只在原因中;原因若不在结果中,就会消散。这就像建在冰上的房子,冰被太阳融化后,这房子便沉到水底;简言之,这就像人没有脚却要站立和行走。内在人或属灵人若不以外在人或属世人为基础,也是如此。这就是“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两个见证人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以及以西结书中类似表述的含义:
耶和华对我说,你要向风发预言,于是我说预言,灵就进入他们,他们就立足站起来。(以西结书37:9,10)
同一先知书:
一个说话的声音对我说,人子啊,立足站起来;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立足站起来。(以西结书2:1,2)
又:
我就伏面,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立足站起来。(以西结书3:23-24)
这也是主对彼得说这番话的意思:
彼得说,不但洗我的脚,连手和头也要洗。耶稣对他说,凡洗过澡的人,只要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约翰福音1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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