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403.“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表那些处于教会的外在,并陷入唯信之人所具有的地狱之爱的表象。 “海”表示那些处于教会的外在,并陷入唯信者当中的教会;那些处于外在的人俗称“平信徒”,因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的人被称作“神职人员”(397,402节)。“大山”表示爱(336节),“火烧着的大山”表示地狱之爱(494,599节);这是此爱在那些此处所论述之人身上的表象,并且在天使看来就是如此;原因在于,“唯信”就是与仁分离之信(388节);哪里没有仁,即没
有对邻之爱,也就是属灵之爱,哪里就有地狱之爱;居间的爱是不存在的,除非在那些不冷不热的人当中(关于这种人,参看启示录3: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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