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394.启8:4.“那香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表主对他们的保护。“升到神面前的香的烟”表示蒙接受和悦纳之物;所以大卫说了类似的话:
愿我的祷告如香陈列在你面前。(诗篇141:2)
原因在于,香的烟因构成它的香料而芳香,这些香料就是“拿他弗”(苏合香)、施嘉列(香锭)和喜利比拿(白松香)(出埃及记30:34);而且,这些香料的芳香对应于诸如属于属灵之爱或仁爱,因而属于信之类的事物;因为天上所闻到最香的气味就对应于天使们那源于其爱的感知。因此,在圣经许多部分,经上来说“耶和华闻到馨香的气味”。所表示的是主的保护,这一点从前面所述(393节)可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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