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2.启1:1.“耶稣基督的启示”表示主对祂自己及其教会的预言,即这教会在末了时是什么样,以后又会是什么样,无论在天堂还是在地上。“耶稣基督的启示”表示一切预言,这些预言因来自主,故被称为“耶稣基督的启示”。它们是关于主及其教会的,这一点从下面的解释清楚看出来。在启示录中,经上没有论述教会的连续状态,更没有论述王国的连续状态,如一些人至今所认为的那样;在那里,它从头至尾都在论述教会在天堂和地上的最后状态,然后论述最后的审判,之后论述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显然,这个新教会才是本书的最终目的;因此,在此之前的那些事物论述了就在该新教会之前的那个教会的状态是什么样,或是何品质。至于它按哪个系列或顺序论述这些问题,这可从各章的内容看出来,从各节经文的解释看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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