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167

2.17创造的目的存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揭秘启示录 #18

18.“为地上诸王元

18.“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表教会中源自良善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一点从上文可以推知,“诚实作见证的”表主的神性真理本身,“首生的”表主的神性良善本身。因此,“为地上君王元首的”表示教会中源自良善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一点之所以由“为地上君王元首的”来表示,是因为就圣言的灵义而言,“君王”表示处于源自良善的真理之人,抽象来说,就是源自良善的真理;而“地”表示教会。这就是“君王”与“地”的含义(参看20,28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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