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L42.⑸主被称为“(君)王”和“受膏者”。这是因为祂是弥赛亚或基督;“弥赛亚”或“基督”表示(君)王和受膏者。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由“(君)王”,以及“大卫”来表示;大卫是统治犹大和以色列的王。主被称为“(君)王”和“耶和华的受膏者”,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启示录17:14)
又:
骑在白马上的那位在祂衣服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6)
由于主被称为“王”,所以天堂和教会被称为祂的国,祂的降世被称为天国的福音。天堂和教会被称为祂的国(可参看马太福音12:28; 16:28; 马可福音1:14, 15; 9:1; 15:43; 路加福音1:33; 4:43; 8:1, 10; 9:2, 11, 60; 10:11; 16:16; 19:11; 21:31; 22:18; 23:51)。但以理书:
神必另立一国,永不败坏,却要打碎灭绝那一切国,这国必存到永远。(但以理书2:44)
又: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有权柄、荣耀、国度赐给祂,使所有人民、民族、语言都敬拜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祂的国必不败坏。(但以理书7:13, 14,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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