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L31.⑵永恒之主,或耶和华为拯救世人取了人身。这一点从前几章的圣言得到了证实;在别处将说明,世人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得救。祂取了人身,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提到说祂从神出来,祂天上降下来,祂被差到世界上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约翰福音16:28)
又:
我本是出于神,也是从神而来,并不是由着自己来,乃是祂差我来。(约翰福音8:42)
又:
父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信我是从神出来的。(约翰福音16:27)
又:
除了那从天降下的,没有人升过天。(约翰福音3:13)
又:
神的粮,就是那从天上降下来赐生命给世界的。(约翰福音6:33, 35, 41, 50, 51)
又:
那从上头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约翰福音3:31)
又:
我却认识父,因为我是从祂来的,祂也是差了我来。(约翰福音7:29)
被父差到世界上来表示取了一个人身(参看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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