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X.如果人们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
那么全世界所有人都有可能在一天之内被引导信主;
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不通过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所接受的东西都不会保留
500.如果神没有赋予人们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那么祂能在一天之内引导全世界所有人都信祂;但这是一种假设,源于不理解神性全能的性质。那些不理解神性全能的人可能会认为,要么秩序不存在,要么神既可以违背秩序行事,也可以按照秩序行事。而事实上,没有秩序,创造是不可能的。秩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人成为神的形像;因此,他在爱和智慧上不断得到完善,因而越来越成为这种形像。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神不断在人里面作工或运作;但如果人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通过它能转向神,并与神相互结合,那么这是徒劳的,因为这是不可能的。事实上,整个宇宙,以及它里面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是从秩序中并按照秩序被创造出来的;由于一切创造都是从秩序中并按照秩序实现的,所以神被称为秩序本身。因此,无论我们说违背秩序行事,还是说违背神行事,都是一样的。事实上,神自己不能违背自己的神性秩序行事,因为这将是违背祂自己行事。因此,祂按照秩序,即按照祂自己,引导所有人,把偏离正道的人和背道的人引入秩序,把不服从或抵抗的人引向秩序。
如果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人也能被创造出来,那么对全能的神来说,还有什么比引导全世界所有人都信神更容易的呢?难道祂不能将这信仰直接和间接植入每个人?不能通过祂的绝对能力及其不可抗拒、持续不断的拯救人的努力或运作直接植入它,通过激起良心的痛苦,或若他拒不接受这信仰,就通过致命的身体抽搐和可怕的死亡威胁间接植入它,或更进一步,通过打开地狱、让手持可怕火把的魔鬼出现,或通过从地狱里召唤出他们所认识、现在看起来像可怕幽灵的死者来植入它?对此,亚伯拉罕对地狱里的财主说的话就是回答:
他们若不听摩西和先知,即使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信服。(路加福音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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