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7创造的目的存在于末层,这目的就是使一切事物都能回归造物主,使结合能发生
167.必须先说一说目的。一切事物都有三个依次相随的三要素在里面,被称为最初目的、中间目的和最终目的;它们也被称为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必共存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能成为某物。因为没有中间目的,同时也没有最终目的的最初目的是不可能的;或也可说,单单一个目的,没有一个原因和一个结果,是不可能的;单单一个原因,没有产生原因的目的和包含原因的结果同样是不可能的;或单单一个结果,即没有其原因和目的的一个结果也是如此。若能想到没有一个结果的目的,即脱离一个结果的目的是一种不存在的事物,因而无非是一个术语,或许能理解这一事实。为使目的能实实在在成为目的,它必须在某种事物中终结,并且在结果中终结;在结果中,它首次被称为一个目的,因为它就是一个目的。表面上看,工具性或有效的原因似乎自行存在;但这是由以下事实所产生的一个表象:它存在于结果中。不过,它若脱离结果,就会立刻消失。由此明显可知,这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必存在于每一个事物中,以使它成为某物。
451.不与对有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在里面的一位神的信仰结合的一切仁爱都是虚假的。这就是当今教会的仁爱,其信仰是按连续顺序对同一神性的三个位格,即圣父、圣子和圣灵的信仰。由于它是对三个位格的信仰,其中每一个位格都是一位自存的神,所以它是对三神的信仰。仁爱可以依附于这种信仰,如它的支持者所做的那样,但它永远不能结合;只依附于信仰的仁爱是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因而是虚假的。这同样适用于其它许多异端的仁爱,如那些否认神性三位一体,因而只靠近父神,或只靠近圣灵,或靠近这两者,却不靠近神救主之人的仁爱。仁爱不能与这些人的信仰结合,或当与它结合或联结时,这仁爱是一种虚假的仁爱。它被称为虚假,是因为它就像一个私生子,或像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他被赶出了家门(创世记21:10)。这种仁爱就像不是自然长在树上,而是用针被固定在树上的水果;它就像一辆马车,马只靠驾车者手里的缰绳与马车相连,因此当这些马开始奔跑时,它们就把驾车者从座位上拽下来,把马车留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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