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5.若不将时空从思维中剔除,创造本身无法向人解释清楚;不过,一旦剔除,就能理解了。若你能,或尽你所能剔除时空,将头脑专注于从时空抽象出来的观念,你就会发现,最大的空间和最小的空间之间没有任何区别;这时你对宇宙创造的观念,与对宇宙中细节创造的观念必是一样的。你还会发现,受造物的多样性源于这一事实:神-人里面有无限事物,因而从祂首先发出的太阳里面也有无数事物;这些无数事物如同存在于神-人里面无限事物的一个形像中那样存在于受造宇宙中。正因如此,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不可能找到两样完全相同的事物。万物的多样性由此而来,这种多样性在自然界连同空间,在灵界连同空间的表象是可见的;它是总体和细节的多样性。以下是第一部分论证的要点,如:神-人里面的无限事物是有区别的一体(17-22节);宇宙万物是由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创造的(52—53节);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神-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接受者(54-60节);神性不在空间中(7-10节);神性充满一切空间,却无关空间(69-72节);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之物上是一样的(77-82节)。
397.(1)意愿和理解力。
(a)人有两种官能构成他的生命;一种被称为意愿,另一种被称为理解力。它们彼此不同,但被如此创造,以至于成为一体。当它们合而为一时,它们被称为心智。因此,这些构成人类心智;在它们里面,人的整个生命就在它的最初原则中,或说拥有它的最初开始,并由此而存在于身体中。
(b)正如宇宙中所有符合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人里面的所有事物都与意愿和理解力有关。人里面的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因为这两种官能,或人的这两种生命,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意愿是良善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理解力是真理的所有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只在这里;由于人里面的良善和真理不在别的地方,所以爱和信仰也不在别的地方,因为爱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爱,而信仰属于真理,真理属于信仰。
(c)意愿和理解力也构成人的灵,因为他的智慧和聪明、爱和仁爱,以及总体上的生命,就居住在它们里面。身体只是服从,是它们的被动器官。
(d)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就像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一样;因为意愿和理解力之间有一种婚姻,就像良善和真理之间有一种婚姻一样。这种婚姻的性质从接下来关于良善和真理的阐述明显看出来,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本身,真理是由此产生的事物的显现(出现),人的意愿则是他生命的存在本身,他的理解力是由此产生的他生命的显现;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使自己被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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