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155

155.若不将时空从

155.若不将时空从思维中剔除,创造本身无法向人解释清楚;不过,一旦剔除,就能理解了。若你能,或尽你所能剔除时空,将头脑专注于从时空抽象出来的观念,你就会发现,最大的空间和最小的空间之间没有任何区别;这时你对宇宙创造的观念,与对宇宙中细节创造的观念必是一样的。你还会发现,受造物的多样性源于这一事实:神-人里面有无限事物,因而从祂首先发出的太阳里面也有无数事物;这些无数事物如同存在于神-人里面无限事物的一个形像中那样存在于受造宇宙中。正因如此,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不可能找到两样完全相同的事物。万物的多样性由此而来,这种多样性在自然界连同空间,在灵界连同空间的表象是可见的;它是总体和细节的多样性。以下是第一部分论证的要点,如:神-人里面的无限事物是有区别的一体(17-22节);宇宙万物是由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创造的(52—53节);受造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神-人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接受者(54-60节);神性不在空间中(7-10节);神性充满一切空间,却无关空间(69-72节);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之物上是一样的(77-82节)。

真实的基督教 #313

第六诫 不可通奸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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