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54.主通过灵界的太阳创造宇宙及其万物,因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最先发出,一切事物皆起源于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如前面所指出的(52-82节)。一切受造物里面,无论最大的还是最小的,都存在三要素,即目的,原因和结果。没有这三要素在里面的受造物是不可能存在的。在宏大的体系,也就是整个宇宙中,这三要素按以下秩序存在:一切事物的目的在太阳,也就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的最先发出中;一切事物的原因在灵界;一切事物的结果在自然界。不过,下文将说明,这三要素如何存在于首先之物和末后之物中。由于没有这三要素在里面的受造物是不可能存在的,故可知,主通过太阳创造宇宙及其万物,这太阳拥有万物的目的在里面。
421.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仁爱和善行如祝愿和行善那样是两回事”这句话;也就是说,它们形式上是有区别的,如同思维和意愿的心智有别于它用来言谈和行动的身体。它们还有本质上的分别,因为心智本身被区分为属灵的内层区域和属世的外层区域,如前所述。因此,若行为从属灵的心智发出,那它们就是从仁爱的善愿发出的;然而,若从属世的心智发出,那它们就是从不仁爱的善愿发出的。尽管它外表看似仁爱,而内里却不是。纯表面的仁爱的确看似仁爱,但没有仁爱的本质。
这一点可通过地里的种子来对照说明:每一粒种子都能长成一株植物,无论有用无用-这取决于种子的性质。属灵的种子,也就是源于圣言的教会真理同样如此。教义由这种子形成,若由纯正真理形成,便是有用的教义;若由被歪曲的真理形成,便为无用。源于善愿的仁爱也一样,无论这善愿是为了自我和尘世,还是为了狭义或广义上的邻舍。若为了自我和尘世,它就是不正当的仁爱;若为了邻舍,它就是真仁爱。对此,更多内容可见于有关信的那一章,尤其可见于说明“仁爱就是有善愿,善行就是通过这善愿行善”那一节(374节);以及“仁与信若非尽可能实现在行为中,并在它们里面共存,只不过是易逝的精神概念”那几节(375-37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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