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149

149.从以下圣言经

149.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可知,圣灵与主是一样的,是人从中获得启示的真理本身:

耶稣说,等真理的圣灵来了,祂要引导你们进入一切真理;祂不是凭自己说的,乃是把祂所听见的都说出来。(约翰福音16:13)

祂要荣耀我;祂要将受于我的指示你们。(约翰福音16:14,15)

因为祂与门徒们同在,并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17,15:26)

耶稣说,我对你们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被称为圣灵;它因在光中,故能启示人。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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