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圣爱与圣智 #148

148.由于神性本身

148.由于神性本身通过属灵之热和光存在于天使和世人里面,所以那些拥有神性智慧的真理和神性之爱的良善之人当被这些事物打动,出于情感从它们思想,并思想它们时,就说他们因神而变得温暖。有时这种温暖能明显被觉察和感受到,如传道人热情讲道时的情形。这些人也可以说是被神启示,因为主通过祂所发出的神性,不仅以属灵之热点燃意愿,还以属灵之光启示理解力。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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