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3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并产生天堂的热与光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就是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圣灵
146.我们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已说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便是主;还说明,祂里面的神性三位一体被称为“父”、“子”和“圣灵”;作为其它一切存在之源头的神性被称为“父”,神性人身被称为“子”,发出的神性被称为“圣灵”。人们虽称圣灵为发出的神性,却不知它为何被称为“发出”。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迄今为止,人们尚不知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只要这些事不为人知,就不可能知道发出的神性本身并非一个神性;所以《亚他尼修信经》关于神性三位一体的教义声称: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然而,当知道主显为一轮太阳时,就能对被称为圣灵的发出神性获得一个正确观念,即:它与主是一体,但从祂发出,就像热与光从太阳发出。由于同样的原因,天使拥有的爱与智慧越多,拥有的神性之热与神性之光就越多。如果不知道主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祂的神性以上面所描述的方式从它发出,没有人能知道“发出”是什么意思;例如,它是否意味着只是与那些属圣父和圣子的事物交流,或只是启示和教导。但一直以来人们都知道神为一,是全在的,故将发出的神性视为一个神性位格,并称其为神,从而分裂神,这与被启示的理性并不一致。
1229.“他对我说,千万不可”表示知道他不是神,而是一位天使。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因为他说“千万不可”,也就是说,他不是神,而是一位天使,任何人都决不可以俯伏在他面前,也决不可以崇拜他。
(关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
我们已经论述了神性的属性,即无限、永恒、圣治、全能、全在和全知;现在我们仍需论述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一切事物的生命都来自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上述属性也都论及这两者。但为了清楚理解一切事物的这两个要素,要按以下顺序来论述它们。首先关于神性之爱:
(1)在世上,人们几乎不理解爱是什么,然而,爱正是人的生命。
(2)唯独主是爱本身,因为祂是生命本身,而人和天使只是接受者。
(3)生命,即爱,若不在一个形式中,就不存在,这形式就是整体上的功用的形式。
(4)这样一种形式就是人,无论个体还是集体,天堂就处于这种形式,世界也处于这种形式。
(5)功用有属和种,有不同的种类,直到无限;功用也有各个层级。
(6)情感和功用一样多;因此,情感也有属和种,有不同的种类,直到无限;情感有各个层级。
(7)对功用的每种情感本身都照其质和量而为一个人。
(8)每种功用都从共同利益中获得自己的生命,并从它那里流入,赋予生活的必需品、功用和快乐,或说生活的必需、有用和快乐的事物。
(9)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对功用的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在主里面,并爱主爱邻,是一个人。
(10)功用的作用力量照着功用按其次序的联系而产生生命之热,这热在人里面被感觉为爱。
(11)这一点因人意愿这事或那事,或这事或那事对他来说是良善,或不是良善,最终因他的快乐而变得显而易见。
(12)人里面的一切都通过来自主的爱及其热而形成、生长,并被主保持在联系中。
(13)人不知道何为情感,更不知道情感与已经生在世上和将生在世上,直到永远的人一样多,一样各种各样;事实上,它们是无限的。
(14)人只知道他是思维;然而,他是情感。
(15)他也不知道他照着对功用的情感而拥有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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