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13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并产生天堂的热与光的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就是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圣灵
146.我们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已说明,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这神便是主;还说明,祂里面的神性三位一体被称为“父”、“子”和“圣灵”;作为其它一切存在之源头的神性被称为“父”,神性人身被称为“子”,发出的神性被称为“圣灵”。人们虽称圣灵为发出的神性,却不知它为何被称为“发出”。之所以不知道,是因为迄今为止,人们尚不知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这太阳发出的热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只要这些事不为人知,就不可能知道发出的神性本身并非一个神性;所以《亚他尼修信经》关于神性三位一体的教义声称: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
然而,当知道主显为一轮太阳时,就能对被称为圣灵的发出神性获得一个正确观念,即:它与主是一体,但从祂发出,就像热与光从太阳发出。由于同样的原因,天使拥有的爱与智慧越多,拥有的神性之热与神性之光就越多。如果不知道主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祂的神性以上面所描述的方式从它发出,没有人能知道“发出”是什么意思;例如,它是否意味着只是与那些属圣父和圣子的事物交流,或只是启示和教导。但一直以来人们都知道神为一,是全在的,故将发出的神性视为一个神性位格,并称其为神,从而分裂神,这与被启示的理性并不一致。
88.“得胜的”表凡与邪恶并虚假争战、得以改造的人。写给七个教会的话描述了基督教会内所有能接受新耶路撒冷教义,并照之生活的人,因而所有能通过与邪恶并虚假争战得以改造之人的状态,所以“得胜的”是说给每个人的,如此处是说给以弗所教会的:
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启示录2:7)
对士每拿教会说:得胜的,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启示录2:11)
对别迦摩教会说,得胜的,我必将那隐藏的吗哪赐给他。(启示录2:17)
对推雅推喇教会说,那得胜又遵守我命令到底的,我要赐给他权柄制伏列族。(启示录2:26)
对撒狄教会说,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启示录3:5)
对非拉铁非教会说,得胜的,我要使他在我神殿中作柱子。(启示录3:12)
对老底嘉教会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启示录3:21)
在这些经文中,“得胜的”皆表与邪恶并虚假争战、因而得以改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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